重要提示:《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本微信订阅号发布的观点和信息仅供海通证券的专业投资者参考,完整的投资观点应以海通证券研究所发布的完整报告为准。若您并非海通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控制投资风险,请取消订阅、接收或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任何信息。本订阅号难以设置访问权限,若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我司不会因为关注、收到或阅读本订阅号推送内容而视相关人员为客户;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摘要:5/30-6/2当周债市情绪小幅下降,单周情绪指数回落,平滑后的情绪指数略低于1月末高点(平滑后的指数跟踪效果更好)。
情绪升温的指标有:
情绪降温的指标有:
债市情绪亮红灯的指标:10Y国开债隐含税率,质押式回购成交量,银行债券持仓久期。债市情绪亮黄灯的指标:无。
(注:红灯和黄灯均为债市情绪高涨,其中红灯是指标处于近三年以来95%分位数及以上、黄灯是90%分位及以上但在95%分位数以下(不包含隐含税率,该指标越小表明情绪越高涨)。)
-----------------------
以下是正文:
(1)上周(5月30日至6月2日,下同)债市情绪指数(4周-MA)明显回升0.04至0.92、略低于1月末高点(已高出上临界线水平约0.07),单周指数回落(我们的数据区间从2016年开始)。从历史跟踪效果来看,平滑后的指数跟踪效果更好。
(2)三十年国债换手率:上周超长债交投情绪大幅回落。30年国债成交量/存量余额占比来看,上周三十年国债成交量占比9.2%、相较于前一周环比下降8个百分点,处于近三年以来79%分位数,显示超长债交投情绪快速降温。
(3)从10Y国开活跃券成交额/9-10Y国开债余额来看,债市情绪先升后降。至6月2日10Y国开活跃券成交额/9-10Y国开债余额处于近三年以来的58%分位数,周均值环比小幅提升,显示10Y国开活跃券交易情绪先升后降。
(4)10Y国开债隐含税率下降。至6月2日当周十年国开隐含税率下行0.15个百分点至7.64%(处于近三年以来4.5%分位数)。
(5)上周,回购成交量来看杠杆大幅回落、质押式回购成交量周度均值明显下降。从市场总的质押式回购成交情况来看,上周机构杠杆回落,日回购成交量先降后升。质押式回购成交量周度均值约5.17万亿元、环比大幅下降,隔夜回购成交量占比均值环比下行至87%。
(6)上周,银行间杠杆率继续走高、为年内第二高水平、仅次于3月末。至6月2日当周银行间债市杠杆率为109.2%,环比上行0.44个百分点、同比上行1.9个百分点。
分机构来看,保险杠杆率再创2021年以来新高。分机构的杠杆率上行为主,其中保险和券商同比环比均加杠杆、前者杠杆率水平再创2021年以来新高,基金环比降杠杆而同比加杠杆。
(7)从交易所债市杠杆率来看,上周交易所杠杆率续升至年内第二高水平。至6月2日当周交易所债市杠杆率为125.8%,环比上行0.2个百分点、同比继续上行2.8个百分点,杠杆率水平为年内第二高、仅次于今年1月28日当周水平。
(8)上周中长期纯债型基金久期水平(以中位数为准)回落。至6月2日中长期纯债型基金久期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2.44年、2.31年,较5月27日分别缩短约0.02年、缩短约0.004年,分别处于近三年以来的59%、68%分位数。
其余主要机构的久期由前一周的大多上升转为大多下降(中债口径),基金转为降久期。至6月2日保险、基金、银行、境外机构债券持仓久期较5月27日分别缩短0.03年、缩短0.01年、缩短0.02年、缩短0.01年至10.25年、2.15年、4.66年、4.09年;仅券商的债券持仓久期拉长0.06年至4.05年。其中银行的债券持仓久期水平仍偏高,处于近三年以来的96%分位数,基金的债券持仓久期水平偏低,处于近三年以来的9%分位数。
---------------------
本公众订阅号(微信号:珮珊债券研究)为海通证券研究所债券行业运营的唯一官方订阅号,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仅供海通证券的专业投资者参考使用,仅供在新媒体背景下的研究观点交流;普通个人投资者由于缺乏对研究观点或报告的解读能力,使用订阅号相关信息或造成投资损失,请务必取消订阅本订阅号,海通证券不会因任何接收人收到本订阅号内容而视其为客户。本订阅号不是海通研究报告的发布平台,客户仍需以海通研究所通过研究报告发布平台正式发布的完整报告为准。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任何情况下,本订阅号所载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订阅号刊载的信息和内容或者据此进行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海通证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订阅号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有可能因发布日后的各种因素变化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海通证券不承担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资料、意见及推测的义务,在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时亦不会另行通知。本订阅号的版权归海通证券研究所拥有,任何订阅人如预引用或转载本订阅号所载内容,务必联络海通证券研究所并获得许可,并必注明出处为海通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内容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和删改。海通证券研究所债券行业对本订阅号(微信号:珮珊债券研究)保留一切法律权利。其它机构或个人在微信平台以海通证券研究所债券行业名义注册的、或含有“海通证券研究所债券团队或小组”及相关信息的其它订阅号均不是海通证券研究所债券行业官方订阅号。